本来我都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员工而已、而她是分公司的负责人,但是董事长当面训斥她说公司不可能因为一些这种事情就辞退单位经理动辄发怒、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找茬、仰仗自己年龄高、倚老卖老,希望大家都听她差遣、受她吩咐;而我是董事长亲派的财务人员,因为坚守公司各项制度,平时可能好多事情的处理上不能随她所愿、让她感觉到我在处处为难、针对她;所以平时骂骂咧咧、在董事长那边说我没大没小、不尊重领导、说我说话太冲、而且擅自做主、不跟她汇报请示;当然董事长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没有听信她的辞退我,甚至还不让我随便提出辞职,我深感董事长对我的信任,所以更加维护公司的利益、严格把关,公司发展也越来越好;因此也提了职;但是经理自始至终就没停止过对我的伤害,先是在外人面前说我太要强、好多事情不容别人说,说即使被打也活该;然后公司会议(我出去办事不在场)说要辞退我,已经跟人力资源和财务总监都说了,等董事长一回国就让我滚蛋,说要是董事长不同意,她立马辞职;本来我都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员工而已、而她是分公司的负责人,但是董事长当面训斥她说公司不可能因为一些这种事情就辞退对公司这么有责任感的员工;后来她死心了,从此之后变着法子整我、背后捏造故事、工作上经常打报告、断章取义的拿着我说事;更过分的是,从每一次的指指画画骂骂咧咧到威胁我别顶嘴、还嘴的话就抽死我、到在外人及同事面前骂我没有教养、撒谎、烂嘴、还说我放肆、死女人、不要脸等等不堪入耳的话;但是我是有素养的人,我非但不还口,反而拎着包离开、躲着她;可是这种善良在她那里就是我好欺负,于是追到门口,踹了我一脚,还扬言要杀了我,后来被同事拖走,她才冷静下来;但是每次冷静下来都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我现在真的是忍无可忍,决定起诉她侵害我的名誉权,我在单位连续几年都是优秀员工,可是现在我很自卑,让她骂的在同事面前没有任何尊严;我的心理已近崩溃,必须要求她开员工大会公开向我道歉!请问律师是否可以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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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其关于人格权,生命权的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及相关损失赔偿。如需律师帮助,详细了解案情后,再定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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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起人格权,生命权的诉讼,要求其赔礼道歉,及相关损失赔偿。如需律师帮助,相信了解案情后,再定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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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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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她要求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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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涉嫌侮辱罪,您可以起诉她要求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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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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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赔礼道歉,及相关损失赔偿。
如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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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赔礼道歉,及相关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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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所享有的就其品质、信誉、才干、声望等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以侮辱和诽谤等方式毁损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条件:一是行为人向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暴力、语言、文字等其他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通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二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所知悉。三是侵害名誉权须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名誉权保护的客体是名誉,因此,侵害名誉权的直接后果是名誉损害。四是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五是侵害行为与侵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民法通则》规定,对侵犯名誉权,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注意搜集保存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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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