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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红绿灯 但有人行横道线的“丁”字路口,我父亲开燃气助动车,从下向上行驶,到达路口后 左转弯,已经在弯到对马路,但车身还没有完全和马路平行 ,此时呈斜角,这时,一辆轿车,从右向左行驶,轿车左前角位置撞上我父亲的助动车中间点, 两车接触时大致形状为“ \ = ”斜线代表为我父亲的车,等号代表轿车。 交警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理由是转弯让直行。 但是我父亲记得当时在转弯时有左右观望,当时轿车还很远,在普遍的认知上完全不可能撞上,此时我父亲才转弯的。 但突然被撞因该是对方车速很快,或突然加速。 而且在我方和肇事方单独聊天时候对方曾经露出口风,他在行驶时候,是副驾驶位的人看见了我父亲,然后拍击提醒驾驶员,驾驶员反映过来后想要带一下刹车,却踩错了油门,汽车突然加速,才在本来不可能撞的情况下 撞上我父亲。这种情况请问适用转弯让直行吗。 但奇怪的是交警在和我们说的时候 ,只是说,应该转弯让直行,别的就不要谈了,对于其他说法都不予理睬,做出了同等责任的处理,并且在我方提出观看录像时推三阻四,最终还是没有让我们观看录像。 请问这样的情况责任因该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
2011-08-20 1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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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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