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死亡事故赔偿问题: 死者,男,50岁。有一女儿16岁;父74岁,母74岁,三个兄弟,四个姊妹;户籍为吴桥农村,长期(借住亲戚家)居住沧州运河区29年。
赔偿:
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用+赡养费用+丧葬费+医院花费+车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
请问
1、以上的赔偿费用是否准确,还有没有遗漏?
2、开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是不是必须有 村委会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3、以上赔偿费用的标准以什么为标准,都从哪里查找?
4、若东屯村的农民纯收入与城镇相同,是否能按城镇标准计算?其父母都在吴桥农村,赡养费按城镇标准算还是按农村标准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