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动迁的地方有一套130平左右的房子,房照的户主是我父亲,房子一直借给我大姨家住,也有十多年了,他们家也把户口落到了我们家这,还在附近盖了间房子,不过没有房照。在动迁之前就听说了,我父亲就出钱在附近栽种了一些树,都希望可以多拿点钱!
动迁之前我父亲就说,等将来分得果树钱我们两家一家一半,我们出钱他们家出力,我们又不是没干过。赔偿下来给了他们61万,可谁知道,就这样还不满足,还要再要12万和30平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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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律师,是不是就算一毛钱都不给他们都没有理由灭有原因,要求那么多!我觉得我们家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打官司会有什么结果,之前的钱是不是也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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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由再找你们要钱和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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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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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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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