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关于商铺买卖的税务问题。现有一间大约50多平米的商铺在一对父女名下,若要卖出该商铺,女儿把自己名下的1%的份额赠予或转让给其父亲,那是不是在卖出该房的同时其父也需缴纳一种关于当时房屋赠予或者转让那1%的税呢?那大概或是多少钱?
或者换种方式,其女儿不转让或赠予名下1%份额,等其父百年之后女儿继承父亲占有的份额,到那个时候,其女儿需要缴纳哪几种税呢?我知道有遗产税。若是女儿那个时候卖出房子,需要缴纳那些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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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好,不用办理税务
追问:请问需要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呢?是不是签订了你说的这种协议以后,以后卖房子的时候都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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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