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们合伙做生意“树苗生意”,我与宁夏 固原市 李**,当时我给他发货,他接货,不料货发了好几车了,钱总是不到账,我发现有点不对劲,就去要钱,结果本来我们预期在新疆的,他得知我去要钱,立即坐飞机到宁夏,我也随即坐飞机赶往宁夏,找到了他,按照他的身份证写下一欠条“欠款四十七万元整”,欠条还款日期三个月后,结果直到现在还没有还钱,我是甘肃的,上诉到当地法院后,法院给的回应是只能转到宁夏再行审理,经多方了解,李**的哥哥是**市的副市长,当地法院才要转会到宁夏的。现在我该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