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和妻子共同的名义向岳父母借了60万元买房,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并且给岳父母打了借条明确60万元是用于买房的,借款人签名是我和妻子的名字。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和妻子两个人的名字,产权证上标明了各占50%的份额,现在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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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0万元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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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各占50%,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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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均分,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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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各分50%。同时,60万元的债务为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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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等分,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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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共有,借款属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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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借款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更进一步的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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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各占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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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