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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农历10月1日通过中间人买了一块地,1.1亩上有房屋6间,商订价11万元,因现金不足,三方同意付9万元卖主写了收到条(今收到购房款玖万元整,年、月、日签名)。并给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卖主以前办的。剩下2万元09年5月1日前付清立合同,但是09年正月有开发商在这里开发,增值了,居然提出多要2万元,让我付4万元再立合同,其中有开发商协调,一致拖到现在,马上要征用,请问咋办?

其它综合
2011-08-16 12:59: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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