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我们姐妹俩个,在2001年时父母盖了一幢小洋房,,搬进新房后,我家的两层楼老房子就租出去了,房租费有父母收。在2010年,我家老房子动迁了,动迁款共20万。父母把这20万分成3份,父母拿4万,我和姐姐各拿8万。过渡费没有我的份,后来因为一件事情,在我一再的坚持下,他们又把过渡费给我了,也是分成3份的,但都是同等分的。
在去年的6月份,姐姐和姐夫提出要把洋房改造一下再借出去,可以收取房租。姐姐和姐夫就问我借了7万元改造房子,那时候由于他们没有钱,就跟我说好这7万元不还给我了,就是把这7万元抵在我以后要拿的连体别墅房子里。
忘了说了,2001年造的洋房是属于姐姐的,所以老房子动迁后,政策造的房子是属于我的名下,父母只给我动迁费20万中的8万元,现在又因为别的事情,我们姐妹的关系闹翻了,我现在要求姐姐他们把我借给他的7万元还回来,而他们说这钱不还给我,因为当时已经说好了,是抵在房子里的。这点我不认同,虽然老房子已经动迁了,但是我们这个村里还有一小部分人没动迁,所以连体别墅现在连影子都看不到。还有这动迁款20万也是张白纸,房子拆了是拿不到钱的,父母说给我们8万,都是口头上说的,我和姐姐都没拿到8万,我父母的4万也没拿到,只不过动迁款出来后父母帮我们已经分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从自己口袋中掏钱给你改造房子的,怎么能够抵在还没拿到的连体别墅里呢?我不知道我的观点是不是对的,还请律师们点评一下。
现在姐姐又提出父母口头上给他们的8万元他们不要,叫我也不要这父母给的8万,我觉得很可笑。我想问律师几个问题:
1、如果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分配?
2、老房子的动迁款是不是由父母说了算,想给谁就给谁?还是说本来这里面就有我的这一份?
3、老房子在没动迁时,那几年的房租费我有权要求父母分给我吗?
4 老房子虽然已经动迁了,我和老公孩子的户口本上都写着老房子里的地址,我父母姐姐姐夫他们一家本来也在老房子里的,但今年他们迁走了,所以他们现在户口本上都写着现在洋房的地址。如果是这样的话,动迁费、过渡费我姐姐有她的这一份吗?
请律师详细的点评一下,我真的对这些不太知道,非常感谢!其实我不想打官司的,毕竟是亲姐妹血侬于水,但现在姐姐想独吞这笔动迁款,父母又不坐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