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4号在石歧撞倒电动车。我是开着面包车的。电动车是从班马线过来。但过到一半就从机动车道穿过来。一不小心就撞倒他,是一位佬公公开车,他还载着一位佬婆婆。把他撞到在地。没什么大问题,交警来之后判我全债。我也把佬太太送去医院去看,证实没什大碍才走。但两位老人回到家告诉他孩子。说要去医院留医。过了几天老太太出院啦。我就安保险该赔的钱就赔给他。但他不服气,,非要我多赔600元给他。我不肯赔,现在他起诉我。我有必要把他的住院费用全赔吗?老人有承担债任吗?我也该不该多赔给他?
文采不好请见凉。大概经过是这样。望解答。万分感谢
-
你应积极应诉,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
你好,看对方是否有证据。
-
有必要;老人不需承担责任。
-
老人不需承担责任。
-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