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6月在南京一家酒业公司上班,每天上六个小时,每星期休息一天但公司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到10年8月我们公司和别的酒公司合并了上班的时间也改成每天上四个小时,每星期休息一天,两边的公司都负责管我们,每个星期都要去开会,我现在怀孕了,因为妊辰反映大就申请休息了,但是公司说我们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我休息没有任何补助,我该怎么办,现在我还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赔偿和补交保险吗,另外因为怀孕还有别的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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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现在与公司之间应当是推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应当给你补交所有的保险,并双倍赔偿你一年的工资。怀孕期间应当享受相关的待遇和享有生育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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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享受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同等待遇
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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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情况比较特殊,涉及非全日制用工,建议你再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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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