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北京定了一批油画,电话联系,对方要求先一次打款15800元,对方要求先打款,再签合同,我叔当时正好在北京,我姐就把款打过去了,但签定的合同和电话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电话谈的是按谈好的价格全部一次性进15800元的货,他们合同上却是15800元相当于加盟费,以后每进10000元货返1000元,而且3个月不进货他们有权终止合同,这样的合同首先违背了我们当时的意愿,电话谈时没涉及,合同中没涉及单价,数量,是明显对他们一方有利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另外,合同章上盖的是XX有限公司,地址是北京西城区,我上网查了一下,XX有限公司是从事湿巾,皮革制作的行业,地址是大兴区,我觉得我们被骗了,请求援助。对方合同签定人:李,我上午和他聊了,但没涉及这些事,怕他不和我联系了,我也是想找些证据,或电话录音什么的,我在地方电视台工作,这些倒方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