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公公说好生了宝宝之后,每月支付1000元的营养费,但一直未付,结婚时还向我借了两千多也一直未还,老公的工资只给了一个月的,现在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一直住在自己娘家,无法向他们要到这些钱,我现在想通过离婚来争取,不知道我是否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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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离婚,孩子由你抚养,那么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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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的营养费不好争取。
没有支付的抚养费可以要求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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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作出判决。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一般为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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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离婚也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费,但营养费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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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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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