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老式公房, 现在房产证上的租赁人是我奶奶,现在已经去世了,现在有几个问题
1)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改去哪里办理?
2)因为是公房,现在想把使用权转换成产权,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买卖,去哪里办理,需要收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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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一般为房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2.根据上海市相关法规,购买承租的公房需要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如无购房资格,则买卖行为当属无效。目前具有购房资格的人有:获得新分公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在公房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或年满18周岁的同住成年人,承租户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水上工作者、地质勘察工作者以及居住在本市单位集体宿舍的成年人。
3.购房前职工家庭内部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协商不成的,不办理购房手续。具体手续可到房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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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新的户主。
2.购买成产权房屋需要经过同住人同意,会涉及一些费用。具体操作询问物业公司。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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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变更承租人,由同住人协商确定承租人。
二、是否可以转产权要咨询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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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同住人一同申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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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