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男方现在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是女孩,现在还没有带6周岁,我想问一下: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孩子多大由母亲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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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原则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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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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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规定,抚养孩子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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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