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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事物业工作的,在小区上班,我在上班的时候骑电动车经过步行街,一个小孩突然跑出来,来不及反应就撞上了,事后我承担了检查费医药费,因为只是外伤,而且比较轻,医院只是观察24小时就回家了,然后我拿东西去看他,但是他们家人还是要求赔偿,钱倒是不多,他们要300,我就是想问问像这方面的事情,我还需要给他们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1-08-15 07:15: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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