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向某矿山投资20万元,占竞拍价款的70%,矿主打一收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分红方式等。矿山在2008年全部开采完毕,一直到现在矿主都未还款。我手中有矿主与中间商签订的供矿合同,结算收据等,现准备起诉,请问这些书证能证明矿山是有收益的,法官会采信这些证据判我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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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要看你们当时具体是怎么约定的,是属于投资性质还是借款性质,让律师看一下你们收条怎么写的,还有就是你手里面怎么会有那些供矿合同和结算收据。联系律师办理,看要怎样提诉讼请求,还需要补充什么证据材料,最大限度保障你的利益。至少本金应该是能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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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货投资及分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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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胜诉的机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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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收条的内容是什么样的,属于借款?欠款?投资?还是其他?。无论如何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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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要回来的。你的证据也基本上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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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要回来的。你的证据也基本上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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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保存的收条内容,还要看你从哪个方面起诉,在2004年至2008年间,你与矿主间做了些什么。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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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