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十年,因个人原因辞职。十年工龄办辞职公司是否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赔偿给我,谢谢!
-
您好,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没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等,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
自愿辞职,公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一、个人辞职原因如果是属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即用人单位(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其他原因,个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