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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小区属于旧房改造 5层的楼房 08年的时候统一新加了房顶 当时是所有人都签字同意的 但是今年夏天有人反映阳台漏雨 在没有任何通知的前提下 房顶被拆除 之后屋顶上也并不是马上做防水 就保持 房顶拆除的状态 这期间下大雨 雨水顺着窗户流进了家里 把地板 都泡起来了 雨水也顺着我家流到了楼下的住户 就这样连续下了有5次雨 最后一次竟然掏了15盆水!!房间的地板下面几乎都已经渗进了雨水 这期间只有我母亲一个人在家 为了这件事 耽误上班 而且家里也刚装修不久 下着雨晚上还要起来收拾屋子 又要找社区和当时负责房屋改造的相关人员 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收到了一定的伤害 现在正在和相关人员谈论赔偿问题 已经提出了要求赔偿 所有面积的地板 漏雨房间的墙面粉刷及相关劳务费 误工费 请问:我们的要求是否合理 是否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因为交涉的时候说不管精神损失费 这是否合理?

其它综合
2011-08-15 0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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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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