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3月7号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主要是出国工作。合同中约定工资是在次月的30号发放。可公司到现在还没有发放我5月份和6月份工资。我在7月8号用QQ邮件和公司联系中提出了辞职申请。之后公司在没有和我联系过。在8月5号我自己买机票回国了。请问我是不是违约了?因为合同中有约定。回国必须有公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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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没有违约;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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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违约,因为你提前辞职在先。单位也有责任,在你提出辞职后,应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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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尚未在你提出辞职之日起30日内给予你批准,故你们双方的劳动合同仍然在履行中。如果你未经单位批准擅自回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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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