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天看到婚姻法新规定的出示,说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婚后属于一方财产,我心里很担心,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快6年了,07年买的房子,虽然买房子是他单方面出资购买,买房子时由于没有结婚证就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当时约定结婚后公正一下的,可是买过后他说他没说过这句话,然后直到现在我的工资也作为生活费每个月支出了,现在他又说他没花过我一分钱,因为钱都是作为生活费支出的,我也不好拿证据的,然后房子没我的份,钱我又没有了,拿我以后怎么办,一点保障都没有,我该怎么办?请律师给我指条明路,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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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及增值的部分、以及他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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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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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尽一切办法,在房产证加上你的名字,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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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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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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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