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2010年2月份领证结婚的,现在正在办理准生证。老公是河池的,他已经办理好申请表所有事宜公章回来一个多月了。我是南宁市的,办理起来却诸多不顺,户口所在地在南宁市人民路,人民路社区以我已经多年不在那住,户口等于空挂在那里,必须要现居住开未生育抱养的证明盖好章才可以,现居住那里已经在申请表上盖了章,却以我们刚搬来住没多久,不愿另开证明我未生育抱养,又叫回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就这样两边推来推去,我已经为此事跑了很多趟了,我也想干脆迁移户口,可现居住未办理好门牌号之类的,所有人的户口暂时不能迁移到这里的。现在就差户籍所在地人民路居委会这个章了。我都想打新闻夜班帮忙了,但是又不想这样闹,以后估计还有什么事麻烦社区的。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