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11点多钟,我老公喝酒了,因为喝多了,我对此不满多说了他几句,并且说:天天这样喝,这种日子我真的不想过了,我们还是离婚吧!我老公狠狠的打了我,至使我头部颅内血肿,身体上多处於青肿胀,腿虽然没有骨折,但是4天了,我的腿还在痛。我第二天打电话给我们县里的妇联可是,她们只是说要我报110,说了几句话就完事了。根本没有把这件事当成是她们的工作。家里的亲人也都知道了,可他们都劝我想开些把日子过下去。可我不想,因为我不敢保证,他还会不会有下次?会不会比这次更狠。我想离婚,我要怎么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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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诉讼就可以了,另外搜集家庭暴力证据,如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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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离婚时你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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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好相关证据,若有下次,请及时报警。一般来说,有感情破裂证据才会判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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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较好,诉讼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离婚情形的,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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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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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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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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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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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