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结婚了两个月。老公说想再买套房子,因为我和老公婚前都各自买了房子,所以他提议用公公的名义买,这个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不是,那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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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登记在你公公名下,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是以登记为准的,你可以和你家人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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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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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房产登记享有。最多购买行为只能作为债权处理。建议你们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合法手续保障避免纠纷。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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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公公的名字购买 不属于共同财产 可以签订协议 约定实际产权人为你们夫妻 为慎重聘请律师起草协议 并做鉴定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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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协议证明,才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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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登记为公公的名字,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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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