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中规定:“票据遗失后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申报后,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何理解?申请人和申报人能起诉什么?需要易懂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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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目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
法律规定的意思是说,如果有票据权利申报人向法院提交该票据后,法院就终止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票据无效,票据的申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票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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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票据原权利人起诉票据义务人,要求义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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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票据权利的归属。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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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