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银行在2009年10月26日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固定利率,银行在2011年5月26日却按照浮动利率重新确定月还款额度,从1096.11变为现在的1160.29元。按合同约定,银行未完全履行义务,已造成我损失,属于违约。但是合同上,贷款人的违约责任: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足期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银行单方面违约后应支付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法。合同中却明确规定我违约后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20%计算。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向法院提请银行支付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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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金按照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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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案情复杂,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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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