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乡镇企业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中因意外摔伤左膝,造成半月板损伤,半年来一直在治疗和修养,至今未愈,现去工厂了结,他们不承认,可车间有证人,后有劝解去上班,因厂方态度不好,我不想干了,想咨询一下因腿未愈,上班该怎样解决,辞职该怎样解决?他们该怎样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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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详情建议电话联系,以提供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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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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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程序比较复杂,你最好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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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应该及时请工伤认定的,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有没有超过相关时效限制,只有知道了你的详细情况才能正确给你解答,建议及时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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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程序,认定工伤后在不干。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你自己应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但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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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再进行工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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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