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跟我打电话,叫我去江边坐着聊天。然后我拉着她玩水,她不愿意。在水满到膝盖的位置疯闹,她往上跑,把我一推,我脚一滑,我就把她一拉两个人都掉到江里面去了。她不会游泳,她男朋友当时在上面看到情况马上跳下来把她拉上去了,身上一张价值10W的支票报废了。她现在要我赔8W块钱。请问这个责任应该谁承担?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解决
-
支票作废不代表就有金额的损失,8w的要求纯属无理
-
先向银行申请止付,再向法院申请公示催稿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除权判决,再由开票人重新开票支付。
-
向银行申请止付,再向法院申请公示催稿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除权判决,再由开票人重新开票支付。支票作废不代表就有金额的损失,8w的要求纯属无理
-
支票作废不代表就有金额的损失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