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原来单位任出纳期间曾开过一张借款收据,上面有我的签名和单位财务章,现借款人起诉该单位要求还款,而该单位又起诉我说是我个人行为,我老早已经离职,根本无法取得证据,请问这能证明是单位还是个人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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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职务行为,但是必须要证明是单位借款,而不是你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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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职务行为,应该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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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说明借款用途,否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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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章是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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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单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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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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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印章,可以认定为职务行为,如需要请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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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单位起诉你是没有道理的,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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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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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