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男方带有一女(现在20岁),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男方,已结婚7年,双方没有财产约定,现双方打算协议离婚,08年男方出钱买的一套用于出租的住房,产权证上写的是他女儿的名字,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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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本所律师答复如下:
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以上是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网站值班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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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但可以要求分割买房子的钱,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然后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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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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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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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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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女孩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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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