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0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子,聊了段时间之后她来我这里住并且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关系之后她马上离开过了几分钟之后打电话问我说我强奸了她,问我该怎么办(意思问我要钱),如果我不怎么样就去报案。我很坚决的拒绝了她的威胁。并且自己到了当地派出所配合警察调查。去了之后我被关了起来做笔录按手印,被派出所认定为强奸嫌疑,最后被送进当地的看守所进行了刑事拘留。我在那里被关了7天之后被取保候审。原因是那女的联系了我家人要到了钱。警察以诬告陷害的名义将她拘留了30天最后也是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放了出来。
我现在属于被害人,取保候审之后满一年拿到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但是刑事拘留的案底一直都在网络上,而且内容还是写的我强奸了他被刑事拘留。我担心以后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我想请问下怎么样可以消除他。(补充下我最后了解到我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前两个也是被告强奸)。
目前为止案子还没有结束,我该怎么做来维护我的权益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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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咨询办案机关,一般诬告是不会有案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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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沟通,消除刑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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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