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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农村户口职工,买养老保险辞职后,不再找工作,回农村生活,可以以个人名义续买养老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3-11-16 21:04: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社保局。
  • 咨询主管部门。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筹集:
      第一:个人缴费。
      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标准目前设定的是每年100、200、300、400、500,总共五个档次,地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参加保险的居民可以根据上述档次自行自由选择,多缴则多得。国家也会依据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缴费的档次。
      第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人进行缴费补助。补助的相关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的村民会议民主确定。积极鼓励其他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那些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进行全额支付农保基础养老保险金,当中中央财政要对西部地区按中央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东部地区则是50%的补助。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劳动者查询缴费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查询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名册和当月缴费票据;二、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大厅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查询;三、登录当地人社局网站查询。《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及领取等规定如下:  缴费标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享受的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3、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4、死亡待遇:  (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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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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