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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与前姐夫属于事实婚姻,没有办结婚证,。育有一女,女儿一直是跟姐姐生活,姐夫也没有出抚养费,几年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了。 早年买有一门面房,当时说好了,姐姐姐夫都不要,留给他们的独生女儿。 之前姐夫有委托书给姐姐,授权与房屋有关的一切事情。只是姐姐把房产证抵押贷款,还未还请。现在姐姐已经有新的生活,姐夫也有了新的家庭。姐姐需要什么手续能把这产权过到自己名下?或是他们16岁女儿名下?姐夫公证放弃产权可以吗?像这样的情况在申办过程又都会产生什么费用呢? 请专家们帮我解答。感谢,感谢。 问题补充: 目前房产证是前姐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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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18:00: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