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准备离婚的,想请问你一下关于债务纠纷的问题,我们要离婚了,他去年找我妈妈借了20000块钱去集资,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想把那点钱要回去可是他没有,他说写借条给我然后按手印说今年年底还10000明年年底还清。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因为我不是本地人想到时候不还的话要怎么办会很麻烦,想让你给我一点这个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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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先让他向你母亲写借条,且定明还款时间,但该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未特别约定,离婚时你应当承担一半的债务。建议离婚时明确约定该债务由他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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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本所律师答复如下:
写张欠条给你妈妈是可以的!
声明:以上是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网站值班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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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