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与道里区安字片的**中介签订合同,是**的房子(甲方:王艳),年打款15000元并交水电押金300元,并于当天交钥匙,但只交了一把,还有一把在甲方哥哥那里,说将原房间内的一些东西拉走后再将钥匙交给我们,但其后甲方哥哥一直居住在此。8月10日早八时左右,搬过去时,甲方哥哥还在其内,并找借口破口大骂,将我们赶出。随后将甲方找到,并退了房款和押金,并给了一千块钱的中介费和搬家费。随后甲方哥哥出手打人,我方已报安静派出所处理。事情经过大概如此,我是想问我新签的房子,还没住,甲方家属就干扰,使其房子未租成。导致的后果,和这种行为算是违约吧,应该双倍赔偿我们房款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