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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假离婚但办理了真实的协议离婚手续,协议内容大致:1、孩子归女方抚养(注:当时孩子9个月大),2、无财产分割,3、男方支付抚养费500(注:男方月工资不足2000)。关于当时带孩子的一些情况:我(女方)因在外地工作孩子由爷爷奶奶爸爸在内蒙老家带,到目前感情彻底破裂且无缓和的可能,我要求孩子带到自己身边养(姥姥、姥爷可以带),但男方坚决不同意。我该如何把孩子带到身边?我起诉管用吗?男方提出复婚再离婚的条件我该理会吗?奶奶提出修改离婚协议内容,比如重新分割财产甚至要补偿金,我该如何处理呢? 其他的一些情况:我在北京有房、户口正在办理中(且包含孩子)、工资收入过万。如果走法律途径能解决我的问题吗?

民事相关
2011-08-11 15:19: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