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已婚并且有一个九岁的儿子,但是我们夫妻的感情早在三年前就没有感情了,我现在和另外一个女孩已经生活了一年多,而且有了一个刚刚满月的儿子。我的妻子已经知道这事了。我现在如果和妻子离婚法院会怎样判呢?
-
你好,孩子归女方抚养。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承担抚养费,少分财产,离婚损害赔偿。
-
你好,本来财产是平均分割的,但因为你具有过错,对方是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
孩子由女方抚养,你要支付抚养费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