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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8月4日宣布无限期停业,现在通知我们工龄长的10个无限期留守,其他工龄短的已经赔偿后走人了。留守期间只发最低生活保障1160元,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们有权选择拒绝留守吗?拒绝留守后能拿到经济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1-08-11 21:16: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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