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朋友(男)是一学校工作人员,在维持放学秩序时,以一个女生拉扯在一起,后很快被别人拉开,后来该女生坐地大闹,,家长来后就把女生接走,并报了案,而且还住院,其实朋友根本没打她,只是往屋里拽她了,那女生却说打她了,而且是骑着打的,大了半个小时等等,其实放学时大门口有很多人,而且有很多维持秩序的老师,看到后马上就拉开了,不可能打着她,更不可能打半个小时,该女生装病住院,出院后要求开除朋友的工作(事业编),而且索要16万元赔偿费,这不明显讹人吗?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