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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1年与老婆同居,中间生有3个孩子,在期间一直感情不和,无法再维持下去,现在确认要离婚但她不同意。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1-08-10 21:21: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和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并要求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办理。
  • 处理好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问题后,分开就是了。
    详细可来电咨询。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调整,走开就可以了。
  • 因为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只有94年之前同居的才属于事实婚姻,你们不是,因此不需要离婚,只要协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随时可以分手。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子女和财产问题。
  • 从你表述情况看,你们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可以就小孩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解除同居关系。
  • 不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诉讼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好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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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