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号上午大概是8、9点钟的样子,家里没有人,保险门被撬开,卧室的门被用脚踹开,房门损坏,所有上锁的柜子被撬开损坏,被偷现金2万8千多块,金银首饰:白金,黄金戒指8个(包含两个钻戒),黄金耳环,黄金手镯一个,翡翠手镯三个,白金项链两条,玉器,银饰,玛瑙项链,珍珠饰品一套,含(3条珍珠项链),高档烟酒,古董,总价值十几万,大白天门被用脚踹开,动静应该很大,而且3间卧室均遭盗窃,屋里一片狼藉,翻得乱七八糟,作案时间应该比较长,为什么物业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们已经报案,立案侦查,请问物业有没有责任,我们可不可以告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