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领了结婚证,但女方从不告知男方有关自己工资情况,男方应该怎么办呢?男方可以委托某个律师秘密调查女方婚后的工资和银行存款储蓄吗?2.男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花光了用于治疗费用,此时,女方谎称自己没有钱,不拿出钱来用于男方治疗,无奈之下,男方向亲朋好友借钱看病,并有借条为证,这种情况下,这张借条,它属于共同债务吗?假如,以后离婚,是不是女方也要偿还一半的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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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一般情况下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调查对方的帐户等信息,除非你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查明夫妻财产则可以申请法院调查。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对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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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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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你最好每张借条均让你的妻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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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这些借款都是拿来治病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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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最好也让你的妻子签字确认。
至于调查工资情况和储蓄存款,除非案件审理的需要,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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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借的钱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不用偿还,只有法院有权利在审判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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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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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