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在私立学校当老师,我的合同在2011年7月20号已经到期,但没有续签,我现在想离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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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结束了,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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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在7月20日到期,期满后,你并未离职,而是仍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表示异议,双方形成了一个新的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你现在想辞职而公司有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的,你应该提前30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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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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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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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的不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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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即可辞职,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可随时通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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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即可辞职,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可随时通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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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