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为公司开发了考勤系统软件,所以后面考勤系统的使用数据维护都是我在负责。2010年及2011年有两次(好几个月前),由于考勤机故障的原因,打了卡没有显示,于是我帮我自己补签了考勤。后面部门经理说我私自改数据,并于2011年08月08日在部门例会上公布我降级降薪的决定。工资从07月01日开始,按决定后的薪水发放工资。我不同意降岗降薪。现在有几个请教一下:
1.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呆了,可以以不同意降岗降薪为由,让公司给我经济补偿金吗?
2.部门经理在07月份没有通知我从多少工资降到多少工资,级别从什么级别降到什么级别,在过去一两个月的昨天才在部门里宣布我的降岗降薪决定,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07月份的工资还是按以前的标准一样发放?
3.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面有这样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职务,薪酬等进行单方调整,乙方对此无异议并愿服从。”请问这一条有效吗?
-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法维权,要求赔付多项款项。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合同中该条款无效,可以在律师代理及指导下要求补偿。
-
该规定无效
-
该规定无效。
-
你好,该约定无效。如果单位7月份发放工资时存在非法扣减的情况,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给予补偿。
-
合同中该条款无效,可以在律师代理及指导下要求补偿。
-
该条无效,但单位合理调整工作是他的权利。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