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怀孕了40多天但医院未诊断出怀孕,而是诊断为妇科病,就当妇科病用药治疗,一个月后当时人自己发现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但是医生针对妇科病的用药对胎儿有很大的影响,导致孩子不能要,请问这是医院的误诊吗?医院应该赔偿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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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显然属于误诊,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人流的费用、以及小孩不能要而导致的精神损害等!
朱红宇律师擅长办理医疗案件,如需帮助欢迎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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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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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医院方存在误诊的过错行为,可要求院方赔偿相关损失。若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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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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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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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鉴定。。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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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主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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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误诊,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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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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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