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 者增加产假35天,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 者增加产假35天,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这句话的解释? 那没有来得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看护假是乍规定的?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