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押金去培训了1个月回来,,厂里不给我们签合同,放了2个月假,不管我们,我们不想做了,要厂里退押金,厂里说要扣除培训费用1240元,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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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劳动部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因此,您随时可以要求厂方退还2000元押金,而厂方是不能以收取培训费用为由扣除1240元的。如果厂方不同意退还,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仍然不能解决的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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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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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