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0年8月借调到上级主管单位的,2002年正式签订借调合同,工资、奖金等待遇和正式职工相同,2006年底原单位改制,我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2007年上级单位所在部门又成立了另外一个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们另外招聘了一些人进来,但不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因我以前所在的单位改制了,他们说我不再是借调人员了,就把我也划入招聘人员行列,不再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请问该如何处理?我现在仍在上级主管单位工作。

其它综合
2011-08-09 14:14: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