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男士,和一个男士已婚朋友原来是同事,后来不再一个单位了,我们都是双性恋,他由于工作不顺心昨天辞职了,心情不好就在一块吃过晚饭谈谈心,饭后天已经黑了,我们开车到三环外散心,由于心情压抑彼此对对方有好感就在路边没人地方停下互相抚摸对方,这时警察来了,其实他也没看见什么,我们在后排做着,警察随便一问,我那个朋友就说有这方面倾向,后来就让我们回派出所调查,做什么记录,最好要罚款一万元,为了不影响家庭,我找人借钱交了,最好他们连我们钱包的几百元钱也不放过,他们这种做犯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