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跟我老公离婚,因为我发现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感情,将要结婚时,且已怀孕三个多月的我意外的知道他是一名同性恋者,当时很生气,很想打掉小孩,离开他,但是就在这个小孩之前的两个月我就打掉一个,而且我年纪也不小,当时已经28岁了,医生建议我留下小孩,不然以后生育会有很大的影响,当时考虑到周边的亲人及这点,加上他当时的态度也是很想要小孩的,所以就结婚了,没想到,婚后我们过得很痛苦,他根本就没有改,一直在欺骗还在继续他婚前的生活,现在小孩半岁多了,他终于摊牌,他永远改不了,也不想改,我想离婚,他同意,但是要小孩,我是肯定不可能给他的,如果这样做,之前就不会那么痛苦的留下他,而且在怀孕期期,他根本就没有好好的照顾过我,还是继续跟那个人私混,经常不回家,现在小孩生下来,他又来跟我抢,我是绝对不同意给他的,再者他家人也不同意,另外还有一点,他有很悠久乙肝病历,先前也是不知道,也是结婚体检的时候才知道的,你说他有多可恶,现在我发现,他最擅长的就是撒谎,借工作为由非要在那个人那里上班,早上出去,晚上回来,有时也没有回来,不过少,不回来总是借打牌为由,情人节晚上也一样,白天在那里上班,据我所知,他既然经常跟那个人去开房发生性关系,这个我有证据在手,但他既然说他那没有触犯法律,因为那不是同异性,难道真的是吗?其实我跟他已经都有一年多没有过过夫妻生活,他拒绝,说给不了我,说让我自己出去寻找别人,他不介意,你说世上有这样的丈夫吗?我看是没有,已经冷战了很久,不想再坚持下去,想尽快解除掉这种生活,当然小孩我是一定要争取过来抚养,请问我的胜算大吗?

民事相关
2011-08-09 12:25: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你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而支持离婚与否。抚养权归属以谁抚养对孩子成长、生活有利为原则,一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抚养。案件较为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给您最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
  • 可以聘请律师争取。
  • 对于本案件协商不成你有权起诉离婚,鉴于对方的行为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你可以收集证据证实你所述的事实,并依法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年纪尚小在2周岁之内一般由女方抚养,以及男方的行为不利于抚养孩子!你的希望是很大的!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 可以同我们联系,帮助你争取。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